各有关单位:
2008年度跳水项目注册工作已经开始,根据体竞字 [2007] 146号文件《关于2008年度运动员网络注册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跳水项目特点,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运动员注册
1、除训练局青少年跳水俱乐部、清华大学两个单位以外,其他注册单位均需进行网络注册。
2、新注册的运动员除须向我中心提供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一式三份和2寸彩色证件照片一张以外,还须提供跳水运动员运动经历表(每人一份),否则不予受理。
3、参加少儿比赛、青年比赛以及全国比赛的运动员须为注册运动员,不注册者不得参加我中心主办的任何跳水比赛。由于目前网络条件的限制,业余运动员在进行网络注册时须按专业运动员注册程序进行注册,有关单位请自行在原始书面资料中加以区别。
4、协议到期的运动员按新注册运动员对待。
二、教练员注册
教练员注册采用书面注册的方式,填写教练员注册信息汇总确认表(新注册的和确认的分两张表),发送电子邮件至Chinadiving@163.com即可。
三、裁判员注册
2008年度不进行裁判员的注册。
四、注册缴费
1、各单位在办理注册手续时,需缴纳500元单位注册费;另每名注册的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需缴纳20元个人注册费。
2、各有关单位须在2008年全国青年跳水冠军赛期间缴纳注册费,不派队伍参赛的单位须通过银行汇款缴纳,汇款方式如下:
户名: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账号:7112210189800000918;
开户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崇文支行。
附件:跳水运动员运动经历表
教练员注册信息汇总表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