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市体育职业技能鉴定站、游泳中心(游泳协会):
为尽快在全国推进游泳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和认证工作,为贯彻执行《全民健身条例》打好基础,打造一支游泳指导员高质量的专业技术核心队伍,以满足各省市对游泳指导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需要,总局职鉴指导中心和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定于2009年11月在厦门联合举办游泳指导员考评员和培训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09年11月19日至24日,19日报到。
二、地点
厦门市教育宾馆,厦门市中兴路28-30号。
三、申报资格(除具备第一、第二条外,同时要满足其他四条中的其中一个条件)。
(一)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办事公道,热爱职鉴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有丰富的教学和考核经验;
(二)具备初级或初级以上救生员证书者;
(三)持职鉴指导中心颁发游泳指导员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四)持ac米兰官方网站颁发的高级、国家级游泳教员、游泳教员高级考官证书;
(五)游泳中级以上教练员;
(六)高等院校体育专业游泳方向讲师以上职称,并具备游泳方向硕士以上学位。
四、培训内容
(一)游泳教学及健身锻炼指导
(二)游泳四大技术分析和评价
(三)技能考核要点及程序。
(四)考评技术及方法。
(五)授课能力和授课技巧。
五、考核认证
(一)考评员
1.理论考核:试卷从人社部国家试题库中提取(开卷)。
2.技能考核:实操测示考评技术及综合评定。
3.证书:以上两项合格者将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游泳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考评员资格证卡。
(二)培训师
1.理论考核:试卷从国家体育总局试题库中提取(闭卷)。
2.技能考核:授课能力演示及综合评定。
3.证书:以上两项合格者将获得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游泳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师证书。
六、报名
(一)程序:符合条件者向当地鉴定站或当地游泳协会报名并填写《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培训师审批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由鉴定站统一报职鉴指导中心,并将报名人员汇总表(附件2)一式两份报分别报职鉴指导中心和游泳中心各一份,报名截止日期2009年11月4日,之后不再受理。
(二)人数:考虑到培训班人员规模的限制,为保证各省市开展工作的基本条件,原则上按照每省市鉴定站配备4-6名考评员(包括培训师,一人可同时兼报两项)的数量报名。考评员和培训师数量尚不足基本数量的省市优先考虑,已经达到基本数量的省市报名人员将根据培训班整体规模酌情安排。
(三)职鉴指导中心与游泳中心共同确定参加培训班人员名单并于11月4日后在职鉴指导中心和游泳协会的网上公布。
体育职业资格工作网(www.sportosta.gov.cn);
ac米兰官方网站网()
(四)报名提交资料
1.《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培训师审批登记表》一式两份(贴照片);
2.与申请表照片同底版小二寸淡色背景照片三张(一张准考证,另两张为考评员、培训师胸卡上贴用);
3.个人资质、资历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4.每人一份备课讲稿(附PPT),时间15分钟。准备内容:“专业基础知识;游泳技术和指导;蝶泳及出发转身技术;游泳教学组织原则和方法;熟悉水性的教学”等内容中选择一至两项(培训班报到时提交)。
5.请学员自带游泳装备。
七、费用
参加考评员和培训师两项培训考核的人员培训费1200元,参加其中一项培训考核的人员培训费800元。食宿费180元/人/天。
八、联系方式
厦门教育宾馆:林鸿连:13906008042
厦门游泳协会:王 炜:0592-2054038;0592-8872688
ac米兰官方网站:张 伟:010-67170581;传真:010-67170595
职鉴指导中心:李 岩:010-87183973;传真:010-87183087
附件:1. 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培训师审批登记表
2. 游泳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考评员培训师报名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