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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公告
关于2011年国家二线队伍集训通知
2011-04-20 10:35 ac米兰官方网站

  游泳字﹝2011﹞98号

  关于组织游泳项目备战2012年

  伦敦奥运会后备人才第八期

  集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取得游泳项目的更大突破,提高游泳项目整体水平,确保游泳项目在2012年奥运会上取得更好的成绩,根据游泳项目发展的现状和需要,本备战周期以来我中心已组织了游泳项目备战2012年伦敦奥运会后备人才七期集训,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进一步推行游泳项目大国家队理念,加强后备人才培养,经我中心研究决定组织游泳项目备战2012年伦敦奥运会后备人才第八期集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训时间

  2011年4月26日-6月14日,共7周,集训结束后将统一安排有城运会预选赛任务的人员前往赛区。

  二、集训地点

  安徽省黄山市

  三、集训人员

  (一)集训领导小组

  组 长:尚修堂(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

  副组长:袁昊然(游泳中心游泳部主任)

  么正杰(国家游泳队总教练)

  许 琦(国家游泳队领队)

  曾凡民(游泳中心游泳部副主任)

  强武(安徽省田游中心主任)

  刘刚(安徽省田游中心副主任)

  成 员:王强(游泳中心游泳部干部)

  董寅莹(游泳中心游泳部干部)

  程 浩(国家游泳队干部)

  贾 蕾(国家游泳队干部)

  (二)集训领队:程浩

  (三)教练组

  组 长:么正杰

  副组长:韩冰岩、潘佳章、金炜、刘海涛、朱志根

  (四)专家组

  组长:陆一帆

  副组长:郑闽生

  组员:程燕、温宇红、陈武山、高捷

  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中心负责选派2名科研人员负责本次集训期间的日常科研工作。科研检测具体内容由我中心安排。

  (五)教练员及运动员

  请北京、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上海、浙江、山东、江西、河南、湖北、四川、广东、福建、陕西、广西、广部等单位各选派1名教练员4名运动员参加;安徽队选派2名教练员和8名运动员参加。

  推荐运动员标准

  (1)年龄

  2011年在我中心进行专业注册的优秀运动员。

  (2)运动水平

  优先推荐各方面条件适合备战2012年奥运会、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综合素质高的运动员参加本次集训。

  (3)已入选国家游泳队的正选、集训运动员不在推荐之列。

  四、集训内容

  集训工作由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和实施,通过集训加强和提高集训队伍运动员的基本技术和专项训练能力。安排专家从游泳技术、陆上体能、水上专项能力训练等方面对队员进行专业指导。同时,着重为教练员安排不同的专题讲座、研讨。

  五、集训要求

  为了做好本次集训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各单位切实重视本次集训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集训教练员和运动员的选拔工作。各单位要认真选拔推荐敬业爱岗、认真负责、遵纪守法、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教练员参加集训,并要求各单位教练员能够服从集训领导小组的管理,严格管理好本组运动员。

  2、参加集训人员要严格遵守我中心集训期间的各项规定和制度。对违反纪律人员将做出取消其今后入选国家队的资格,并视情节做进一步处罚。

  3、无特殊情况,参加集训人员在集训期间不得中途离队。

  4、为了方便教练员的学习和业务研讨,请各单位为参加集训教练员配备手提电脑一台。

  六、集训经费

  (一)各单位负担本单位参加集训人员的差旅费(包括集训队参加国内比赛的差旅费)及伙食费,伙食费每人每天60元。参加集训的教练员、运动员的住宿费、训练费由我中心负担。凡由于自身原因中途离队(包括请假等事项),集训承办单位将不办理退伙。

  (二)运动员集训期间的各项科研测试费由我中心负担。

  (三)集训领导小组成员及科研专家的差旅费、食宿费由我中心负担。

  七、报到时间和地点

  请集训人员于2011年4月26日到黄山市新丽园大酒店报到。地址:黄山市前园南路黄口桥南端,联系人:肖鸣华,13966695191;殷恺,13721026357。

  请各单位于2011年4月22日(周五)前将报名表传真至体育总局游泳中心游泳部,联系人:董寅莹,电话/传真010-67170587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