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字〔2025〕495号
有关单位:
根据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关于游泳(含公开水域游泳)初级教练员岗位培训专项技能考核标准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做好游泳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国游泳教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促进青少年及群众性游泳活动健康、安全、规范、有序地开展,我中心将于2025年10月24日至27日在北京市举办游泳高级教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以下:
一、培训组
游泳中心2人
讲师:
高 捷(北京体育大学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
张明飞(福建集美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
李剑华(原游泳国家青年队教练组组长、上海市普陀区青少年游泳学校副校长、高级教练)
曲 明(广东华南师范大学教授)
葛 煜(北京体育大学博士、讲师)
其他培训工作人员作为培训班辅导员。
二、日程安排和内容
(一)日程安排:2025年10月23日报到,10月24日至10月27日理论、实践,10月28日上午结业仪式、离会。
(二)培训内容:
1、专题讲座:青少年游泳训练的特点和主要方法;
2、高水平游泳运动员的技术特点;
3、现代游泳训练主要方法与手段;
4、游泳运动员功能训练;
5、游泳的技术训练方法与实践;
6、游泳技术基本分析方法;
7、游泳教学的纠错能力与实践
三、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
(一)全国各省、市(区)、县中小学游泳教师、教练员,自2023年起,经总局游泳中心培训并获得游泳中级教员证书者;
(二)全国各地方相关基层业余游泳队及青少年游泳俱乐部教练员,从事儿童和青少年游泳教育培训的教练员,自2023年起,经经总局游泳中心培训并获得游泳中级教员证书者;
(三)各省市专业队退役运动员并具备一级运动员以上等级资质者,可直接报名参加(需提供专业队运动员证明和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证明);
(四)各省市体育局专业队、体校游泳教练员,具备初级以上职称者;
(五)等高等院校体育专业游泳方向体育教师、体育运动学校教师,具备助教以上职称;
(六)持高级游泳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者。
(七)参加培训者应具备以标准泳姿完成100米混合泳的游泳水平。
四、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请于10月20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不需要盖章)发送至邮箱:317435980@qq.com。
报名联系人:夏老师,手机:13146522698(微信同步);李老师 ,手机:18510228790(微信同步);
报名后请添加报名联系人微信进群,后续相关通知信息将在通讯群内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2.逾期报名者不予安排培训,如网上报名和报名表出现不一致时,以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为准。
3.本次报名人数为130人。
(二)报到
1.请参加培训者于10月23日14:00-20:00准时到北京格兰云天·阅酒店(北京奥宇店)(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路12号1号楼)报到。
2.10月28日上午结业仪式、离会。
五、经费
(一)本次培训不收取培训费,参加培训者食宿和交通费自理。培训讲师的差旅费和讲课费由中心负担。
(二)参加培训者需缴纳食宿费(含酒店双人合住房费、餐费、学习资料、场地费)每人每天500元,按5天计算。如有单住大床房需补房差价每人每天200元,按5天计算,单间大床房数量有限,订满为止。
(三)参加培训者缴纳保险费25元/人。
(四)请参加培训人员将食宿费、保险费于10月20日前汇入住宿酒店账户。
单位名称:北京奥宇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责任公司会议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金星路支行
账号: 35540188000047483
对公转账时请注明单位或个人信息,项目:高级教员培训班。
六、要求
(一)请参加培训者自备水上、陆上装备。
(二)请参加培训班人员报到时提供两张2寸白底照片
(三)培训者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ac米兰官方网站颁发的ac米兰官方网站游泳教员等级证书《高级游泳教员证书》。
(四)请承办单位做好培训班的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
1.报名表
2.住房预定表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
2025年10月9日